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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测标准信息推荐,食品检测佳信检测

发布时间:2020-08-26 03:52:48        








食品添加剂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中心,食品添加剂检测机构,佳信检测

食品添加剂是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但过度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导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我***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如果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将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通过制定相应的***对食品添加剂种类和限量进行管控。目前,我国管控的***如下表:



食品检测

方法选择

1标准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可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使用,以法为仲裁方法。

2标准方法中根据适用范围设几个并列方法时,要依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

***要求

1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水,未注明其他要求时,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未指明溶液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2检验方法中未指明具体浓度的***、、盐酸、氨水时,均指市售***规格的浓度。

3液体的滴:系指蒸馏水自标准滴管流下的一滴的量,在20℃时20滴相当于1.0mL。

4配制溶液的要求:

4.1配制溶液时所使用的***和溶剂的纯度应符合分析项目的要求。

4.2一般***用硬质玻璃瓶存放,碱液和金属溶液用聚乙烯瓶存放,需避光***贮于棕色瓶中。

5溶液浓度表示方法:

5.1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表示(见附录B)。

5.2几种固体***的混合质量份数或液体***的混合体积份数可表示为(1 1)、(4 2 1)等。

5.3如果溶液的浓度是以质量比或体积比为基础给出,则可用下列方式分别表示为百分数:%(m/m)或%(V/V)。

5.4溶液浓度以质量、容量单位表示,可表示为克每升或以其适当分倍数表示(g/L或mg/mL等)。

5.5如果溶液由另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应按照下列惯例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以某种方式稀释,终混合物的总体积为V2;

“稀释V1 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液中(1 1),(2 5)等。


样品采集

1采样必须注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掺伪食品和样品除外)。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样品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0.5kg。

2采样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

3外埠食品应结合索取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了解发货日期、来源地点、数量、品质及包装情况。如在食品厂、仓库或商店采样时,应了解食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厂方检验记录及现场卫生状况,同时应注意食品的运输、保存条件、外观、包装容器等情况。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无采样记录的样品不得接受检验。

4液体、半流体饮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

5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后取有代表性样品。

6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

7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10个。

8掺伪食品和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9检验后的样品保存

一般样品在检验结束后,应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检。易变质食品不予保留,保存时应加封并尽量保持原状。检验取样一般皆指取可食部分,以所检验的样品计算。

10感官不合格产品不必进行理化检验,直接判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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